你签过竞业协议吗?
你有因为竞业协议而被限制过找工作吗?
竞业协议这个事儿吧,看似很小众,但其实,如果你真的碰到了,还挺麻烦的。
不信你随便一搜,各种因为签了竞业协议而找工作碰壁的事儿,还真不少。
所以啊,作为求职者,咱们宁可多一个心眼子,也不能因为少一个心眼子而在求职路上自己不小心就给设了个“绊脚石”。
与其叫做竞业协议,用竞业限制这个词会更具象和容易理解一些。
竞业协议的本质是用来限制员工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事项。
当然了,作为需要保密的义务人,公司是需要付给相应的报酬的——这个报酬由双方商定,没有具体约定的话,就以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为标准。
不过,虽然法律都规定的好好的,但架不住有些公司它就是滥用竞业限制。
比如,不管三七二十一,所有员工,入职统统都必须得签订竞业协议。
在一些地方和行业,竞业限制出现了所谓“异化”的现象,背离了作为保护商业秘密预防措施的制度初衷。
1、 不是所有人都必须得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23条在授权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就保守秘密进行约定的同时,将保密事项的范围限定在“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并规定在前述限定的范围内,用人单位可以与负有相关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进一步约定竞业限制义务。该法第24条又从正面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这三类。
总结一下,就是,只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才需要签订竞业协议,普通员工其实并不需要签订——公司不能不分岗位一视同仁就要所有员工都签订竞业协议。
2、 必须有竞业补偿
负有保密义务,对应的是获得相应的补偿。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也就是说,公司如果3个月没有支付你竞业补偿,那你就可以申请解除这个竞业限制啦~
3、 竞业限制最长不超过2年
竞业限制并不是一直有效的,而是有有效期的,最长不超过2年。2年之后,就又是自由身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