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才网: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保险,员工应如何应对
日期:2020-05-26 浏览

当下有很多的用人单位,为了能够缩减公司的成本开销,因此在招工期间,并没有明确的提出予以员工保险的缴纳。并且在员工入职多月之后,也一直以手续不健全等理由推辞,以致于员工在无法顺利的得到保险待遇,面对这样的情况,作为公司员工应该如何处理。

 

要知道在我国的《社会保险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作为职工在工作期间,企业是需要予以员工社会保险的缴纳。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按照规定进行社保险费用的缴纳,作为劳动者是有权利和企业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除此之外用人单位需要将员工在职期间,没有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支付给劳动者。

 

在这里应该如何界定员工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从《劳动合同法》当中明确的提出,自用人单位来到公司一个月之内就已经建立起劳动关系,同时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的工作关系已经确认一年以上的并没有进行劳动合同的签署,则视为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已经形成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均属于劳动者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作为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这个时间予以劳动者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的补偿。这是国家的明文规定,同时企业还需要进行滞纳金的缴纳以示惩戒。

 

如果用人单位以没有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支付这笔费用。在《劳动合同法》中也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可以直接要求单位,除了补偿在工作期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之外,还需要额外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作时间的二倍工资赔偿。相信作为企业,当面对这样的法律条文之后,都会按照约定及时的对劳动者进行补偿,从而维护劳动者的利益不受侵犯。

 

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劳动者享受的权利,更是作为企业经营者应该履行的义务。不能以手续不全,公司刚刚成立等理由进行推脱,这样的行为严重影响到了劳动者的利益。同时也为企业的经营,贴上了不诚信的标签。


青才网提醒您:如上述的仲裁结果,企业依旧无动于衷,劳动者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捍卫自身的权利不被侵犯。作为劳动者要懂法学法,依法按照规定办事,保证自身的劳动所得不会付之东流。


连云港青才网资讯